中新網麗水4月16日電(記者 胡豐盛 通訊員 翁佳峰)一人扮演給國稅局長送錢的廣東人,一人扮演局長秘書,另一人分飾兩角,扮演國稅局長和銀行主任,三男子自導自演設下三連環陷阱,在浙江松陽、遂昌兩地用秘魯幣冒充歐元連續詐騙,非法獲利13萬元。近日,浙江遂昌法院對這起詐騙案進行了公開審理。
  被告人周某是安徽人,曾因詐騙、盜竊兩次入獄。2013年,刑滿釋放後的周某心癢難耐,重操舊業,找上老鄉李某和同是累犯的青田男子季某,三人計劃後制定出一套連環詐騙方案,用無法流通,沒有價值的秘魯幣冒充歐元,專挑防範心差,不懂外幣的農村中老年人進行詐騙。
  2013年10月23日,三人竄至浙江省松陽縣西屏街道紫荊街,找準目標洪某後,被告人李某冒充廣東人,以不認識去松陽國稅局的路為由,讓洪某帶路去國稅局。途中欺騙洪某自己是給國稅局局長送“歐元“的,並打電話給周某假扮的國稅局長,騙取洪某信任。到國稅局之後,早已在此守候的季某冒充國稅局長秘書,告之“歐元“必須換成人民幣。李某又讓被害人洪某帶他去銀行換“歐元“,又被在銀行門外假扮銀行部門主任的周某告知外幣數額太大,換不出來,早已對其信任又想貪圖小便宜的洪某自告奮勇拿出60000元,換得一堆沒用的秘魯幣回家。
  2014年1月8日,三人又在遂昌縣妙高街道同樣手法騙得遂昌老太李某70000元人民幣。李某拿回家給兒女們一看,才發現是秘魯幣。
  悔恨交加的李某立馬報了警,同日,三兒被警方抓獲。
  遂昌法院審理後認為,三被告人目無國法,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結夥採用虛構事實、隱瞞真相的手段,騙取他人現金共計人民幣130000元,數額巨大,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,遂判處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四年,並處罰金人民幣七萬元;判處季某與前罪數罪並罰,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,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二萬七千元;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三年,緩刑五年,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。
  此類騙局屢見不鮮,但往往還是會有人上當。騙子專挑老年人下手,不少老人不懂外幣,貪圖便宜,輕信天上會掉‘餡餅’。在此承辦法官提醒廣大市民,只要自己不起貪念,詐騙分子就不會有可乘之機。(完)  (原標題:三男子用秘魯幣充歐元 設連環局騙老人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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